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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配行业字号傍名牌维权典型案例|瓦尔塔品牌全链条维权圆满收官!


导语

将他人知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,是近年来不正当竞争领域的高发类型。近期,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代理柯锐世(上海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“瓦尔塔”品牌国内独家维权主体)与重庆力科能源有限公司、海亿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、余某、朱某、石某仿冒纠纷二审案件,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,实现生产方、销售方、一人公司股东全链条追责,全面覆盖了客户停止侵权、获得赔偿、公开致歉、股东连带等核心维权诉求。

一、案件客观事实(依据一审判决书认定内容)

“瓦尔塔(VARTA)”系德国百年蓄电池品牌,2005年进入中国市场,长期为奔驰、宝马等车企配套供货,线上电商平台常年位居蓄电池品类热销榜单。权利人合法持有第5658067号、第10072205号“瓦尔塔”注册商标,原告为中国大陆独家被许可人,拥有完整维权授权。

侵权行为时间线
1.佘某曾长期从事瓦尔塔蓄电池经销业务,完整知晓该品牌市场知名度;

2.2022年6月,佘某控制企业申请“德标瓦尔塔”商标,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近似冲突驳回;

3.2022年7月,该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为“重庆德标瓦尔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”,将他人注册商标完整作为字号使用;

4.海亿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(朱某全资一人公司)作为生产厂商,在蓄电池外包装标注前述侵权字号,搭配“德国技术,品质保证”宣传语;

5.石某运营淘宝店铺,佘某运营抖音账号,在全国范围线上线下生产、宣传、销售案涉侵权产品;

6.即便2024年企业完成名称变更,2025年公证取证产品仍持续标注原侵权字号,侵权行为持续近三年。原告发现侵权线索后,委托本所律师完成线上短视频、电商店铺、实物产品、工商档案全套公证固定证据,向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。

二、本所代理核心办案思路

接受委托后,团队结合本案生产、运营、线上销售、自然人股东完整侵权链条,制定分层诉讼方案,针对性应对被告全部抗辩理由:

1.分层锁定全链条责任主体区分生产企业海新能源(朱某独资)、运营企业重庆力科(佘某独资)、线上销售主体石某,分别梳理各主体侵权行为;重点援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关于一人公司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,主张两名自然人股东无法证明公私财产独立,应对公司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2.构建完整品牌知名度证据链整合品牌历史、车企配套合作协议、多年广告投放合同、线上销售大数据、行业荣誉、在先维权判决等二十余份证据,完整佐证“瓦尔塔”在蓄电池行业具有较高市场辨识度,驳斥被告“无知名度”抗辩。

3.精准适用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七条第二款,明确即便企业名称经过工商登记,擅自将他人高知名度注册商标作为字号、同类商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,足以造成公众混淆,构成法定仿冒混淆行为,工商形式登记不免除民事侵权责任。

4.逐项击破被告庭审抗辩针对海亿公司“未生产、字号被冒用”、石某“合法来源进货”、两股东“财产相互独立”等抗辩意见,结合公证实物、银行工商档案、股权登记材料逐一反驳,全部抗辩意见均未被一审法院采纳。

 后经审判,高邮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一审判决的认定方向与我方观点基本一致。一审判决送达后,重庆力科、佘某、海亿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二审中,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我方与全部五名涉案主体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签署统一《公开致歉及消除影响声明》,二审调解全面实现维权目标。

三、本案行业典型法律提示

1.工商登记≠知识产权免责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名称仅作形式审查,若字号攀附在先高知名度注册商标、同类商品经营,即便完成登记,仍构成不正当竞争,需承担赔偿、全网澄清等责任。

2.一人公司股东风险极高自然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汽配、电池行业,若无法每年出具正规会计师审计报告、完整区分公私银行流水,法院直接推定财产混同,股东需要对企业侵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不存在有限责任保护。

3.线上短视频、电商渠道会扩大侵权范围,显著提高赔偿裁量标准,品牌方应常态化全网监测,第一时间公证固定侵权证据。

附:汽配/新能源企业5条品牌风控实操建议

1.新设公司、申请商标前,检索同行业头部知名品牌文字,规避近似字号、商标;

2.前经销商转行开设同类企业,禁止使用原品牌相关文字用于字号、宣传;

3.一人企业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年度审计报告,留存公私资金分离流水;

4.定期监测抖音、淘宝、拼多多平台店铺、短视频昵称、商品标题,发现仿冒及时公证;

5.品牌维权同步主张赔偿+全网澄清+永久合规承诺,一次性杜绝重复侵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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